军队施工招标公告
J0SGX0120240007
【工程编号:J0SGX0120240007】    某部C场地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某部C场地工程建设 已由 / /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特征 对原有场地进行平整,主要为扩建新建靶挡(包含土方作业,边坡支护加固等)、靶场及给排水、强弱电相关配套设施(不含靶机设备)等
2.2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省(市)北京市辖区市丰台区区(县)
2.3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5345.320036 (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以及为完成工程所需的辅助工作等其他工作内容。
2.6 其他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三年以上无三资(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无港澳台背景(提供承诺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北京市外施工企业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进京备案管理证明材料。 3 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合同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已竣工靶场建设(须含有靶挡)业绩,或合同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须含边坡支护加固)业绩。 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体现首尾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项目概况页)、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对应合同的发票(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及工程款银行收款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提供承诺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信誉要求: (1)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止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网暂停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查询网址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建设单位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处罚记录(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8其他要求: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合同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已竣工靶场建设(须含有靶挡)业绩,或合同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须含边坡支护加固)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三年以上无三资(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无港澳台背景(提供承诺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北京市外施工企业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进京备案管理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1)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止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网暂停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查询网址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建设单位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处罚记录(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4-17 9:00:00 2024-4-23 16:00:00 ,在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4层509 持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现场递交)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5-13 15:00:00 ,地点为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北京市房山区稻田南里15号)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媒介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5510043740
电子邮件:
采购服务机构: 陆军采购服务站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4层509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15313393276
电子邮件: 3673779069@qq.com
 

2024 年 0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