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机场油库增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山机场油库增容项目已由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国航油有限发2018【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5%,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山机场油库增容项目。
2.2项目批准文号: 中国航油有限发2018【138】号。
2.3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
2.3.1本期机场油库建设内容为
1)新建3座1000m3立式拱顶锥底油罐、1座10m3埋地卧式回收罐、1座10m3埋地卧式污油罐、1座处理量Q=100m3/h的油气回收装置。
2)新建240m2油泵房及含油污水处理间,安装2台流量Q=100m3/h、扬程H=32m的卸发油泵及1台流量Q=50m3/h、扬程H=32m的底油回收泵,配套的工艺系统。
3)新建376m2消防泵房及配电间、329m2油车库、52m2装卸油棚、22m2门房、1座1000m3消防水罐、540m3隔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等建筑单体。
4)拆除库区内现有罐区、50m2生产用房、50m2油泵房、4.5m3隔油池、围墙及部分道路。
5).配套的总图、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供配电仪表、防腐等工程。
2.3.2本期中转油库建设内容为:
1).新建2座100m3地上卧式储罐、1座200m3消防水罐、1座4.5m3隔油池。
2).配套的总图、工艺、结构、给排水消防、供配电仪表、防腐等工程。
以上建设内容的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地点:长白山机场内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拟进行 施工 招标。包括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18年6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的开工令为准)
2.7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存续,经营能力未受限制,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不低于GC2级(压力管道)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良好,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经历和业绩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是指合同金额大于30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或不低于1000万元的民航供油工程,并提供业绩资质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要建设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五年是指2013年5月 1 日至今;
(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且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至少在一个类似工程中担任技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施工项目管理团队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至少包含以下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等,且不能随意更换,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会有明确的违约责任约定,其他主要人员须具备/;上述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至少为其缴纳了12个月的社保费用;
(5)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和投标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记录;
(8)近3年无串通投标、骗取中标行为;
(9)近3年未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条、第77条的规定,以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而被行政监督部门驳回的;
(10)近3年与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合作过的项目在投标、施工和维修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不良记录情形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①行贿评标专家等影响业公正招标的行为;
②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或者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或者经违约方自认的,在工程质量、工期、维修等方面有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违约是指因违约给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③存在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再分包或擅自委托制造行为;
④出现过较大等级以上的安全事故;
⑤其他不良记录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本工程共为一个标段。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8年 5月 25日到2018年 5 月 29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 上海市虹桥机场空港一路89号院内进行投标报名。(报名之前先电话沟通)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书;项目经理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本月开具的社保证明文件;单位注册地所在检察院本月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近5年(201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承诺;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无亏损的承诺;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以及业主证明资料,其中业主证明资料需包含业主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和往来款发票等)。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无在建、待建项目的承诺,项目经理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报名。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办人联系方式需另提供可编辑 word 版本一份;电子版报名资料需整理在一个压缩包,命名格式按照“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投标人须第一时间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查收报名资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8年 5 月 25 日到2018年 5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 时至 4 时,在上海市虹桥机场空港一路89号院内3号门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之前先电话沟通)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21 日14:30时,地点为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承包交易中心开标区北京市海淀区东王庄路32号
(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 系 人:孙启
电 话:0431-8879782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华东民航机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虹桥机场空港一路89号院内3号门
联 系 人: 单明凤
电 话:15201929058
电子邮件:10186268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