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231F0SG201800116
【工程编号:231F0SG201800116】 丰台63号院安置住房项目一期Ⅰ标段燃气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丰台63号院安置住房项目一期Ⅰ标段燃气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院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1万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55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丰台63号院安置住房一期I标段工程2、3、4、5、6、8号住宅楼996户和2号配套楼的室内、外燃气及接入市政接口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5 其他
1.企业须入选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燃气工程建设合格施工企业名录》;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2013年10月01日至2018年09月30日)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宅燃气工程业绩;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类工程师(含)以上职称;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企业近3年(2015年10月01日至2018年09月30日)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宅燃气工程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18-11-19 9:00:00
至
2018-11-23 17:00:00
,在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院69号楼
持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现场递交)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12-10 9:00:00
,地点为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西路15号采购服务中心二层招标大厅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
联 系 人:
梁珍珍
电 话:
010-66884432
电子邮件:
010-6678184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2018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