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0T0SG201800100  公告发布日期   2018-2-10
 招标联系电话   13910238189  招标联系人   田立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昌平站等5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一次补遗】资格预审公告一次公告(公告补遗)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项目管理部
 招标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说明
  原招标公告中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昌平站等5站站房及相关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 关于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135号 批准建设。”修改为“本招标项目 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 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 关于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135号 批准建设。” 原招标公告中3.申请人资格要求 “3.5其他要求: ZFSG1、ZFSG2、ZFSG3标段工程的专业分包管理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 修改为 “3.5其他要求: 1.ZFSG1、ZFSG2、ZFSG3标段工程的专业分包管理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2.财务要求:1)申请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10000万元。2)在(2014年~2016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00000万元。3.信誉要求:1)自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 自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3)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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