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YGKJ20180029X】 广宁街道小微绿地绿化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广宁街道小微绿地绿化工程(监理)
已由
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
以
关于安排区园林绿化局广宁街道小微绿地绿化工程、2018年永定河左岸城市森林建设工程及石景山路两侧挡墙及栏杆改造项目施工、监理等费用的函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
,工程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广宁街道小微绿地绿化工程(监理)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北京市 石景山区,广宁街道。分为207和222个地块。207地块位于广宁路北侧,四平山脚下,原太阳雨汽修点;222地块位于双峪高架桥下,临爱玛裕文玩交易市场一侧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5580㎡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0001-1-1
2.4 工程建安投资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元)
2.6 设计周期
65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包括设计范围以内的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 申请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
3.3 监理招标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
市政公用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
/
。
4.信誉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18-6-22 9:00:00
至
2018-6-28 17: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8-7-13 9:30:00
,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5号
联 系 人:
闫洪杰
电 话:
010-682917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路9号院6号楼1518室
联 系 人:
崔丽洁
电 话:
18513102342
电子邮件:
2018 年 0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