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YGKL20180088X】    北京警察学院院内草地绿植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警察学院院内草地绿植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已由 北京市财政局 XM-0000006102180418408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北京市公安局 ,工程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北京警察学院院内草地绿植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昌平区 南口镇太平庄村西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128632㎡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0001-1-1
2.4 工程建安投资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元)
2.6 设计周期 145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及修建钓鱼台、跌水池、木地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
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中入库人员;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5 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 190 万元及以上(竣工结算价)的 种植工程 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须以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服务平台数据库中公布的业绩信息为准。)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18-5-28 9:30:00 2018-6-1 16: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8-6-20 9:00:00 ,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公安局
地 址: 前门东大街9号
联 系 人: 王警官
电 话: 010-6522322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路9号院6号楼1518室
联 系 人: 候月鹏
电 话: 18612287820
电子邮件: hczb01@163.com
 

2018 年 05 月 16 日